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蔣家第四代蔣友青被控以臉書及電子郵件恐嚇台北美國學校,並造成公眾恐慌,昨天首次出庭應訊。法官問他「是否認罪」,他不認罪,並說起訴內容有誤。他說,「在我心裡面,沒有想對人做出暴力或違法行為,也沒想過用法庭外方式處理與對方的摩擦。」

蔣友青一改「頹廢風」,剪了短髮,穿襯衫、打領帶及黑色外套現身法院。開庭前他和律師在法庭外討論案情,曾小聲告訴律師:「他們(指媒體)都把我當明星」。辯護律師陳凱平認為,蔣友青在臉書抒發情緒,內容也未公布於眾,不構成恐嚇罪。

陳凱平說,蔣友青在美國學校打球受傷,小腿疼痛致脊椎側彎,向校方反映未獲理會,校方還告訴他母親「他有不當行為」。蔣友青認為他已成年,學校可直接通知他,不該通知母親。

他表示,檢方把臉書訊息「no matter what weapon i have if its a gun knife or bomb how do i kill a school?」譯為不論我有什麼樣的武器,假設是一把槍、一把刀或炸彈,我要怎麼殺掉一間學校;但「怎麼可能殺掉一間學校?」

陳凱平認為,蔣友青在臉書抒發心情,寫他的拳擊造型及流行歌曲歌詞,未指明任何人,告訴人何來畏懼?況且蔣友青希望由法院判決讓告訴人坐牢或驅逐出境,也是他合法權利行使,不構成恐嚇。

法官整理包括蔣友青在臉書上動態訊息是否基於情緒抒發、有無恐嚇意思?臉書文字是否屬於公布於眾狀態?以電子郵件寄送給副校長是否為惡害通知?等三爭點,將擇期再開庭。

庭訊約半小時即結束,結束前,蔣友青看著旁聽席聳肩微笑,步出法院被媒體包圍時脫口說:「我只是自己覺得我沒有恐嚇人」。

檢方指控蔣友青因自認受到台北美國學校「不公平」待遇,今年八至十一月以臉書或電子郵件持續多次發布加害通知,讓美國學校職員心生畏懼,日前依恐嚇等罪嫌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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